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紫阳县高滩镇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涉诉矛盾增量、去除存量。在县委政法委业务指导下,驻镇单位及各村(社区)的共同努力下,本镇诉源治理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依法执政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依法执政是新时代构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根本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高滩镇为推动基层党委政府在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矛盾纠纷问题,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易发生诉讼的医疗卫生、婚姻家庭、劳资纠纷等方面从根源上加强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督,在管控和监督中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做到管控一点、监督一片。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县检察院密切配合,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培养用好“法律明白人”,深化基层纠纷调处工作。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四个专项任务之一。目前本镇“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工作进展顺利,各村(社区)都有自己的“法律明白人”并且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査、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除此之外,我镇还建立司法所与“法律明白人”联合调解制度,利用“法律明白人”熟悉当地人文和风俗的优势特点,结合司法所的政府属性和专业度对矛盾问题早发现早调解,从源头上降低矛盾转诉讼的几率。
强化派出法庭以案释法,加大法规和案例宣传力度。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作为基层区域性的司法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的民事案件依法行使审判权。我镇结合辖区面积大、行政村数量庞大、人口众多且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推动高桥法庭与辖区内各村(社区)建立以案释法旁听制度,由高桥法庭选取在当地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提前通知辖区内的“法律明白人”到庭旁听,并在官判后适时开展裁判说理,让“法律明白人”知晓法律在司法体系内是如何理解和适用的,将之运用到日常工作中,更好化解矛盾、调解纠纷。
基层稳则天下安。新时代新征程上,高滩镇将继续做到守正创新,学习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六尺巷做法”,全力将本镇打造成为“办事用法、人人守法”的和美乡镇。(唐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