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应对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风险,切实保护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寺坪镇实行“四项举措”保障农村自建房安全。
一是持续隐患排查,注重风险防范。盯紧21个地灾点、1089户切坡建房户及临水临崖道路等高风险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组织村组干部通过微信通知、电话访问、上门检查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2600余条,对险情采用高音喇叭、上门通知等方式,及时组织群众提高警惕、转移避险,严防小险变大灾。
二是强化后勤保障,加强跟踪监管。镇村两级及时补充20余万元防汛抢险物资,镇政府成立50人的应急抢险队,各村成立30人的抢险分队,确保一旦险情发生,能够及时处理,响应补给。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雨情、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情况,有针对性地及时启用应急预案。
三是突出重点区域,做好灾后过渡。汛期期间严格落实“三避让”工作措施,及时予以疏散、转移和撤离,帮助涉险群众采取集中安置、投亲靠友等措施安置483户781人。雨后及时组织干部排查自建房5199栋,检查疏通排水、加固房屋、消除次生隐患。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提高防洪能力。开展多种形式宣教活动,加强洪涝灾害农村住房安全应急常识宣传,面向农民群众普及防灾自救方面的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镇村干部、群众对洪涝灾害风险识别和应对处理能力,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